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持续提升,商标注册均审查周期缩短至6个月。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的方式,节省了人力成本,提高办理效率。
商标分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本类主要包括建造永久建筑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所提供的服务,以及由个人或组织为修复建筑物或保持原样而不改变其物理或化学特征的服务。尤其包括:建筑房屋、道路、桥梁、堤坝或通讯线路的服务,以及建筑行业其他专项服务,如油粉刷、涵管、安装暖气或盖屋顶;为建筑服务的辅助服务,如建筑计划的检查;造船服务;租赁建筑工具或材料的服务;修理服务,即修复已磨损、损坏或部分破坏的任何东西(修复房屋或将其它残缺之物修复原样);各种修理服务,如用电、家具、器械和工具等;维修服务,旨在使物品保持原样而不改变其任何属(有关本类与第四十类的区别,请看第四十类的)。尤其不包括:诸如服装或车辆之类商品的储存服务(第三十九类);与纺织品或服装印染有关的服务(第四十类)。
申请注册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分类: 缆,绳,网,遮篷,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本类主要包括绳缆及帆篷制品,衬垫及填充料和未加工的纺织用纤维原料。尤其包括:用天然或人工纺织纤维、纸或塑料制成的缆和绳。尤其不包括:乐器弦(十五类);某些专用网和袋(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
商标分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服务类主要包括由人,个人或集体,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服务;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物理学家、工程师、计算机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尤其包括:由从事评估、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尤其不包括:商业研究与开发(第三十五类);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第三十五类);与财政评估(第三十六类);采矿和石油开采(第三十七类);计算机(硬件)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兽医和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第四十四类);花圈设计(第四十四类)。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