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合作社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手续比较繁杂,加之注册时间长,因此合作社注册商标最好找专业的代理机构,通过专业人员指导,可以降低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分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节、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本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又非混凝土制信箱。尤其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实验室中的专用(第九类);医用专用(第十类);床上用布制品(第四类);鸭绒被、褥(第四类)。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申请递交后的1~3个月,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叫形式审查阶段)。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半左右。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下发商标注册证。
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6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